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无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无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1 · 3628人看过
导读:无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之前的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每月补偿双倍工资,但是如果是职工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按照最低工资进行补偿,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一次性支付,不存在分期支付的情况。

{ArticleTitle}

一、无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补偿标准是员工被辞退之前的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

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在劳动者没有过错、没有造成单位损失、不存在经济性裁员等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赔偿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劳动者主动离职的,一般需要在离职前的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辞职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遇到劳动合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