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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下达拘留通知书多久能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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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54278人看过
导读:一般下达拘留通知书之后不超过24个小时就能收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可能有碍侦查的这些情形以外,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后的24个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通知书中应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场所。
一般下达拘留通知书多久能收到

一、一般下达拘留通知书多久能收到?

下达拘留通知书后不超过24个小时就能收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可见,拘留通知书是直接下发给被拘留人的家属的,在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出示的不是拘留通知书,而是拘留证。理论上是不超过24个小时,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并不在本地,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山区的话,这可能就会导致没有办法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这些情况必须要在卷宗中标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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