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的一纸诉状,让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浮出水面。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拆除作业时被砸伤。A起诉要求B赔偿损失,还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已尽合理注意义务,是原告自身违规操作。
于彩霞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展开行动。她仔细梳理证据,发现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从铲墙改为砸墙,且自身操作不当。律师将这些事实整理成有力证据提交法庭。同时,律师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文,为C制定了精准的抗辩策略。在庭审准备阶段,律师多次与C沟通,了解案件细节,确保对案件有全面的掌握。
庭审中,关键转折点出现。于彩霞律师依据证据,精准抗辩,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把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对于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为C避免了约17.8万元的损失。此外,律师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了该意见。最终,法院判决B赔偿原告63,620.42元(扣除已垫付32,500元后实际支付31,120.42元);C已垫付的20,400元归原告所有,无需另行支付;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同样是纠纷,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的劳动合同纠纷则是另一番景象。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A及两公司均不服,分别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两案合并审理。
于彩霞律师面对双方均提起诉讼、互为原被告的复杂情况,迅速协助当事人制定统一的应诉和调解策略。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分析案件利弊,寻求调解的可能性。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沟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
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确认A与其中一文化传媒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6年4月30日协商一致解除;两公司共同于2026年4月30日向A支付各项费用调解款共计31万元;A自愿放弃其他诉请,双方就工作期间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今后无涉;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承担5元。
而在股权转让纠纷案中,2025年1月7日,原告A(名义股东)与被告B(实际出资人)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B委托A代持某无人机运营公司30%的股权(出资额3万元)。2025年5月27日,双方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A将代持的30%股权作价1元转让给B,B应在7日内支付转让款并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但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A遂诉至法院。
于彩霞律师在接手案件后,仔细审查协议。针对被告B主张股权代持协议系倒签伪造的抗辩,律师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双方后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实际履行行为形成印证,使法院认定协议有效。对于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的情况,律师依据优先购买权程序规则,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排除了被告“协议条件未成就”的关键抗辩理由。同时,律师合理主张股权变更登记,未盲目坚持要求法院介入公司内部自治事项,提高了诉讼效率。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驳回A要求变更公司章程等诉讼请求。
于彩霞律师作为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在上海杨浦区提供法律服务。她深耕民商事、刑事法律实务多年,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处理了这3起不同类型的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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