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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证据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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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5522人看过
导读:所有事实都要有证据作支撑,所有做支撑的证据都要经过法定质证程序,所有经过法定质证程序的证据都应该是通过合法手段手机的材料,所有收集的材料都要原件的待证事实有一定关联性且保证真实可信。
刑事诉讼法证据原则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相关规定,证据可被定义为证明犯罪事实的相关材料。根据法条具体可被分类为:物证(以物体的自身特征来证明案件相关事实的证据)、书证(以自身内容来证明案件相关事实的证据)、证人证言(证人所言有关来证明案件相关事实的言辞)、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言有关来证明案件相关事实的言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对所指控的罪名进行辩解和对案件事实进行供述)、鉴定意见(由有鉴定资格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对于证据材料的分析和判断)、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人有关来证明案件相关事实的笔录)、视听资料(如CD、磁带等)和电子数据(保存在电子介质里可以被转化成电子信号的证据)。

通常证明案件需要明确当事人身份、被起诉的犯罪是否发生、该犯罪行为由何人实施、被告人是否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是否有前科、实施犯罪的目的、过程、手段、工具、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从重或从轻、减轻的情形、法院主观管辖以及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

而关于证明责任的分配应当由检察机关承担。且当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公安机关不承担证明责任。被指控的被告人本人也没有证明自己罪轻、无罪的责任。

此外,刑事诉讼法还有对证据本身的相关限制。首先认定案件和罪名都需要以证据为基础,只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能够完整反映案件事实才能被定案。此外,每一份作为定罪量刑基础的证据都需要经过法院组织的当庭质证,被害人、被告人、以及检察院都有权对证据发表意见,只有经过质证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依据。还要注意的是,证据的收集程序必须合法合规,即不符合法定程序手机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应当依法被排除。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则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针对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还需要和待证事实有关联性。即并非所有提出的证据都会被采纳,只有待证事实相关的材料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通过刑讯逼供,暴力手段以及其他使当事人感受到痛苦所做出的证言和提出的证据都应当被排除,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和理由。

证明程度需要达到确实充分,关于案件的每一个待证事实都应得到充分的说理和论证。所有事实都要有证据作支撑,所有做支撑的证据都要经过法定质证程序,所有经过法定质证程序的证据都应该是通过合法手段手机的材料,所有收集的材料都要原件的待证事实有一定关联性且保证真实可信。以上为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达到的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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