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危害公共安全罪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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