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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第六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构成犯罪的,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为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二年内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九条 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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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08:38:43

环境污染补偿费到底该怎么去计算

最近回复:

1.成本法:按治理污染的费用定补偿,包括污染清理、生态修复等成本。 2.损失法:根据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计算,像农作物减产、渔业养殖损失等。 3.市场法:参考类似污染赔偿案例和市场交易价确定补偿费。 4.专业评估法:针对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害,用条件价值法等量化损失。 实际中,要专业机构评估,结合污染情况,由当事人协商或法院判决定补偿费。

2026-02-05 05:59:53

环境污染定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最近回复:

1.违反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严重污染环境情形:在重点保护区域排放有害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排放特定污染物超标准三倍以上等。 3.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期间排放等,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2026-02-04 04:23:25

环境侵权诉讼中排污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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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侵权诉讼里,排污认定结合法定标准与实质损害。达标排污不代表不侵权,若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或破坏生态,仍要担责。 2.认定排污需多方面考量。有监测数据以其为重要依据;缺乏数据,结合现场勘查、环评报告等间接证据判断。 3.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排污者要证明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无法证明则担责。

2026-02-04 02:06:16

环境受污染时责任要怎样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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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污染责任通常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致他人受损,侵权人要担责。 2.多个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责任大小依污染物情况、破坏方式程度及行为对损害的作用等确定。 3.侵权人能证明有法定免责或减责情形,且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可免责或减责。 4.若因第三人过错致污染破坏,被侵权人可向侵权人或第三人索赔,侵权人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2026-02-04 01:28:41

环境污染损害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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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规定,环境污染损害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若自权利受损日起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 3.《环境保护法》同样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 4.环境污染损害纠纷中,受害者要及时收集证据,在时效内维权,防止超时效失胜诉权。

2026-02-03 13:53:05

法人代表污染环境罪咋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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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代表构成污染环境罪需承担多种责任。若直接决策、组织或实施污染行为,要负刑事责任,后果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定情形还会加重处罚。 2.公司会被判处罚金,受害者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民事诉讼,要求公司及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赔偿,赔偿污染造成的损失。 3.相关部门还会对其作出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解决措施与建议:企业应加强环保意识培训,建立严格环保管理制度,确保合法合规运营。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对污染环境行为严惩不贷。公众也应积极监督,发现污染行为及时举报。

2026-02-03 13:30:57

环境污染侵权中过错责任指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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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污染侵权通常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也有适用过错责任的情况。过错责任是指侵权人主观有故意或过失才担责。 2.故意指侵权人明知行为会致污染损害,还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过失是应预见污染损害却因疏忽没预见,或预见了却轻信能避免。 3.过错责任情形下,被侵权人要证明侵权人有过错、有污染行为、自身有损害,且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这和无过错责任不同,过错是担责关键。

2026-02-03 09:41:38

环境污染被判刑的话会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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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违反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放射性、含传染病病原体、有毒等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2.在重点保护区域,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排放上述物质;向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功能丧失或遭永久破坏等,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6-02-02 16:55:31

环境污染诉讼的有效时间是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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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污染诉讼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若自权利受损日起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但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 3.环境侵权纠纷中,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从被侵权人知道或应知道损害结果起算。 4.建议及时行使权利,以防超时效失去胜诉权。

2026-02-02 14:06:10

判定污染环境罪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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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污染环境罪是对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有害物质并严重污染环境行为的判定。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有多种情形,如造成公私财产损失达到一定数额,土地基本功能丧失或受永久破坏达到相应面积,森林或林木死亡达到一定数量,以及导致人员重伤等后果。 (2)在重点保护区域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排放有害物质,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这种行为对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危害极大,反映出犯罪行为的恶劣性质。 提醒: 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环保规定,避免排放有害物质。若涉及相关情况,因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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