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妨害文物管理罪 >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文物犯罪,保护文物,根据《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的范围认定。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走私文物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无法确定文物等级,或者按照文物等级定罪量刑明显过轻或者过重的,可以按照走私的文物价值定罪量刑。走私的文物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走私文物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文物价值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文物价值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第二条 盗窃一般文物、三级文物、二级以上文物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文物,无法确定文物等级,或者按照文物等级定罪量刑明显过轻或者过重的,按照盗窃的文物价值定罪量刑。

第三条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五件以上三级文物损毁的;

(二)造成二级以上文物损毁的;

(三)致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严重损毁或者灭失的;

(四)多次损毁或者损毁多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拒不执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停止侵害文物的行政决定或者命令的,酌情从重处罚。

第四条 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以及未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的本体,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致使名胜古迹严重损毁或者灭失的;

(二)多次损毁或者损毁多处名胜古迹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拒不执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停止侵害文物的行政决定或者命令的,酌情从重处罚。

故意损毁风景名胜区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定罪量刑。

第五条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第六条 出售或者为出售而收购、运输、储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

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倒卖三级文物的;

(二)交易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倒卖二级以上文物的;

(二)倒卖三级文物五件以上的;

(三)交易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七条 国有博物馆、图书馆以及其他国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或者管理的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包括水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不以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为限。

实施盗掘行为,已损害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应当认定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既遂。

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外的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明知是盗窃文物、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犯罪所获取的三级以上文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加工、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事先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后果严重”:

(一)导致二级以上文物或者五件以上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二)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严重损毁或者灭失的;

(三)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

第十一条 单位实施走私文物、倒卖文物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盗窃文物,故意损毁文物、名胜古迹,过失损毁文物,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行为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定罪量刑标准,追究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的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针对不可移动文物整体实施走私、盗窃、倒卖等行为的,根据所属不可移动文物的等级,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的规定定罪量刑:

(一)尚未被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适用一般文物的定罪量刑标准;

(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适用三级文物的定罪量刑标准;

(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适用二级以上文物的定罪量刑标准。

针对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建筑构件、壁画、雕塑、石刻等实施走私、盗窃、倒卖等行为的,根据建筑构件、壁画、雕塑、石刻等文物本身的等级或者价值,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的规定定罪量刑。建筑构件、壁画、雕塑、石刻等所属不可移动文物的等级,应当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十三条 案件涉及不同等级的文物的,按照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量刑;有多件同级文物的,五件同级文物视为一件高一级文物,但是价值明显不相当的除外。

第十四条 依照文物价值定罪量刑的,根据涉案文物的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文物价值;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明显不合理的,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或者结合本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的鉴定意见、报告认定。

第十五条 在行为人实施有关行为前,文物行政部门已对涉案文物及其等级作出认定的,可以直接对有关案件事实作出认定。

对案件涉及的有关文物鉴定、价值认定等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或者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出具报告。其中,对于文物价值,也可以由有关价格认证机构作出价格认证并出具报告。

第十六条 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至第九条规定的行为,虽已达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但行为人系初犯,积极退回或者协助追回文物,未造成文物损毁,并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实施本解释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的行为,虽已达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但行为人系初犯,积极赔偿损失,并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第十七条 走私、盗窃、损毁、倒卖、盗掘或者非法转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依照刑法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定罪量刑。

第十八条 本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研)发〔1987〕32号)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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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3:11:46

二手房子过户需要交什么费,想了解二手房子过户我需要准备多少费用?

最近回复:

二手房子过户主要费用有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契税一般根据房屋面积和是否首套房而定;个人所得税若满足一定条件可免征;增值税满两年普通住宅免征。具体费用要结合房屋面积、价格、是否满五唯一等情况算。你得先搞清房屋具体情况,再按规定税率算出大致费用,与房主协商好谁承担各项费用。

2026-02-05 04:30:29

二手房欺诈情况赔偿标准是多少

最近回复:

1.二手房欺诈适用惩罚性赔偿,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买受人能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请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2.具体赔偿金额会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欺诈行为严重程度、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大小等都是重要考量因素。若因欺诈让买受人有额外支出,如装修费、中介费等,这些损失出卖人也需赔偿。 3.建议买受人在购房前仔细核查房屋相关信息,保留好各类交易凭证。若遭遇欺诈,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出卖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披露房屋情况,避免欺诈行为引发法律责任。

2026-02-05 03:50:29

购买二手房需不需要提交离婚协议

最近回复:

1.购买二手房通常无需提交离婚协议。一般购房主要需提供证明身份与婚姻状况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已婚人士要提供结婚证,还有符合购房资格的相关证明。 2.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需要提交。若购房者离异,当地有特殊限购政策,或涉及房产产权认定、贷款资格审核时,房产交易中心或贷款银行可能要求提供离婚协议,以此核实购房者名下房产及财产分割情况,来确认购房资格和贷款额度。 3.建议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前,详细了解当地的购房政策和具体交易流程。提前向房产交易中心和贷款银行咨询是否需要提交离婚协议,避免因材料准备不齐全影响交易进度。

2026-02-05 03:45:00

二手房买卖卖方妻子未签字该怎么办

最近回复:

1.二手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卖方妻子未签字时,合同效力分情况而定。若买方不知情且卖方有让买方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合同构成表见代理则有效;若不构成表见代理且妻子不同意出售,合同因无权处分效力待定。 2.若合同有效,卖方妻子不配合过户,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若合同效力待定且妻子拒绝追认,合同无效,卖方需返还买方已付款项并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3.建议买方先和卖方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应收集相关证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026-02-05 02:04:06

二手房交易违约应如何进行赔偿

最近回复:

1.二手房交易违约赔偿依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有约定时,违约方按约定赔偿,若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依请求增加;若过分高于损失,可依请求适当减少。 2.合同无约定,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如购房款利息、中介费、房价差价损失等。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履行合同可得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损失。 3.解决措施与建议:交易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及计算方法,以保障权益。发生违约情况,守约方及时收集实际损失证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2026-02-05 00:25:19

二手房交易用中介违约该赔偿多少

最近回复:

二手房交易中中介违约赔偿数额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若合同有明确约定违约条款,就按约定执行,如按交易金额一定比例赔偿就以此计算。若合同未约定,受损方要证明因中介违约遭受的损失,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包含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比如因中介过错多支付的费用,间接损失像错过其他交易机会的损失,但间接损失需充分证据证明。若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1.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具体且合理的违约条款,避免日后争议。 2.交易中注意保留各类证据,如费用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证明损失。 3.若对违约金有异议,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2026-02-04 23:06:08

买了二手房,交了定金后,才得知房屋隔壁曾经醉酒死过人

最近回复:

房屋隔壁曾有人醉酒死亡一般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与价值,若合同没约定相关情况可解约,定金不好退。可先和卖家协商,说明心理顾虑,看能否适当补偿或解约。若卖家隐瞒关键信息致你误解,有撤销合同可能。但仅隔壁死人通常难成法定解约理由,协商时尽量和平沟通争取达成一致。

2026-02-04 22:39:47

二手房买卖

最近回复:

二手房买卖要确保合同规范,明确房屋信息、价格、付款方式、过户时间等条款。要核查产权,确保无抵押、查封等问题。交易时资金交付要安全,可通过资金监管。若有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走诉讼。买卖双方都要按合同履行义务,避免违约。

2026-02-04 07:24:24

买二手房若违约要承担什么样责任

最近回复:

(一)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要按约定支付。若觉得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调整。 (二)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能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损失。 (三)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四)买方付定金后违约,卖方可不退还定金;卖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6-02-04 07:01:25

二手房卖家违约需承担何种责任

最近回复:

二手房卖家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方式担责,如支付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确定,过高或过低可请求调整。若合同未约定,买家可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数额,避免模糊不清。 2.买家发现卖家违约,及时固定证据,如聊天记录、合同等,为维权做准备。 3.若卖家违约,买家可先与卖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违约金或要求赔偿损失。 4.卖家应诚信履行合同义务,避免违约行为,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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