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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了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2-06-24 09:32:13
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解决辞职公司不发工资的办法有:
1,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2、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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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除21.75乘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除21.75乘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除21.75乘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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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属于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哪些情形下属于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以下情况除外: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3)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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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按什么缴纳基数

公积金按什么缴纳基数

关于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问题,它主要受到以下几个关键要素的影响: 首先是上一个会计年度内,每位员工所取得的月平均薪资水平; 其次,是由政府规定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精心拟定,再经过上级人民政府细致审核并获批的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另外,还包括一些设定的最小与最大缴费基数的约束条件。 通常情况下,最低缴费基数不能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城市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员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而最大缴费基数则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政策差异,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和缴存比例。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983次阅读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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