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视频> 婚姻家庭

全部分类

婚姻家庭法律视频

  •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01:45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王哲男律师 王哲男律师
    910次播放 2021.03.31
  •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由怎样确定 02:32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由怎样确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或多或少都会产生部分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那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当事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二、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但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五、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刘婉芬律师 刘婉芬律师
    1018次播放 2021.03.31
  • 离婚的条件有什么 01:59

    离婚的条件有什么

    离婚条件之——协议离婚的条件。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男女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是真实的、自愿的,他们签订离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作了适当的分配和处理,并且双方没有争议。 离婚条件之——诉讼离婚的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这个条件其实包括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通过殴打等方式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的折磨与摧残。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摧残、折磨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遗弃则指有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的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的行为。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赌博、吸毒等恶习,要耗费大量家庭财产,并有损身心健康,有恶习者往往沉溺于其中不能自拔,已无法去履行其应尽的家庭义务。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夫妻之间长时间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则很难相互之间履行相关义务,夫妻关系从而近于名存实亡,故而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理应作出离婚判决。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刘波律师 刘波律师
    742次播放 2021.03.31
  • 孩子刚出生要离婚法院怎样判 01:39

    孩子刚出生要离婚法院怎样判

    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双方协议离婚,按协议处理。女方诉讼离婚,新生儿一般判给女方——女方坚决不要或患有精神疾病等不适宜照顾子女的情况例外;男方要支付子女赡养费,若女方无工作,男方也要支付一定的赡养费。 父母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一般会依如下情况裁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综上,孩子刚出生一般来说法院是不会受理案件的。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则按照协议规定看孩子的归属。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杨丽萍律师 杨丽萍律师
    871次播放 2021.03.31
  • 离婚诉讼程序怎样走 02:26

    离婚诉讼程序怎样走

    离婚诉讼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需提供如下材料: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状三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 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并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第二阶段: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被告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原告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调解不成,法院开庭审理。 第三阶段: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杨丽萍律师 杨丽萍律师
    1255次播放 2021.03.31
  • 分居两年怎样自动离婚 01:55

    分居两年怎样自动离婚

    没有自动离婚这种说法,离婚的方式只有民政局和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的话,需要证据分居满2年,而且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建议直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从法律上来讲,分居两年是应当判决离婚的一个条件,但是要有证明分居两年的证据,或者对方能够认可已经分居两年。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杨丽萍律师 杨丽萍律师
    1104次播放 2021.03.31
  • 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样分 01:46

    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样分

    若是出现因为一方出轨另一方要离婚的情况。首先就离婚意愿来说,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情况来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即使一方出轨,法院也不会判离。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在判决时会首先考虑无过错方。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在判决时不会首先考虑是否出轨,而会首先考虑怎样有利于孩子。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杨丽萍律师 杨丽萍律师
    695次播放 2021.03.31
  • 出轨造成离婚怎样判 01:47

    出轨造成离婚怎样判

    若是出现因为一方出轨另一方要离婚的情况。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情况来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即使一方出轨,法院也不会判离。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在判决时会首先考虑无过错方。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在判决时不会首先考虑是否出轨,而会首先考虑怎样有利于孩子。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杨丽萍律师 杨丽萍律师
    1067次播放 2021.03.31
  • 起诉离婚怎样写起诉书 02:10

    起诉离婚怎样写起诉书

    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架,吵架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杨丽萍律师 杨丽萍律师
    1079次播放 2021.03.31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