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约架会被判多少年

更新时间: 2022-06-07 15:58:31
律师解答
约架可能涉嫌构成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打架导致人员伤亡的,构成其他罪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版权申明:律图对视频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更多>

猜你还想看

  • 如何区分变造货币和伪造货币 00:59

    如何区分变造货币和伪造货币

    (1)客观行为不同,伪造货币即仿照真币的色彩、图案、形状、原料等制造假币,其中不包含有真币的成分;变造货币即通过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等方式对真币进行加工处理,使其面额增大或张数增加; (2)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 伪造货币刑法没有规定数额较大才构成;变造货币则以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
    胡静律师
    4727次播放 2023.06.06
  • 保释金会退还吗 02:26

    保释金会退还吗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第五十六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是应当退还的。
    覃程律师
    54470次播放 2022.06.09
相关语音解答 相关法律视频 相关精选解答
偷窃罪判多久

偷窃罪判多久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302次播放 00:39
看守所需要阴检吗

看守所需要阴检吗

只要狱警有需要就要随时检查。 1、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 2、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 3、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 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4、为了防止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同时,对身上有伤的要记录在案,对有重大疾病的不予收监。

1229次播放 00:51
判完刑什么时候转监狱

判完刑什么时候转监狱

常规情形之中,判决正式生效、罪犯需被交付至监狱服役的具体时间大约为一个月左右。 自有裁决签发日始的十日有效期为“上诉期间”,过了这十日,综合考量各项因素后,才能被认定为裁决已正式生效。 在这之后的十天之内,法庭将呈递相关的执行令状给看守所,随后检察院会将其转交至监狱。 然而看守所方面需要待到达到特定人数规模时方能整批移送至监狱,这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上的延迟。 在此补充说明的是,如若剩余刑期不足以涵盖三个月的时间,那么罪犯将无需更换地点,只需在看守所内继续服刑即可。 看守所有权把罪犯按照刑期长短和年龄层次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以上就是关于整个流程的详细解释。

1461次阅读 2024-04-25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