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为律师事务所
2005年开始在深圳从事律师工作, 具有20多年的律师执业经历。现为广东四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执业经验及领域:彭鑫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城,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具有多年上市公司的法律服务背景,擅长对大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程序设计及解决方案。具有超强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长期为生各企业单位、个人提供法律服务,现担任几十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纠纷。尤其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务清算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办案经验,是一名在具备综合办案能力的实力型专家律师,其名下拥有完善的律师服务团队,能够高效、及时、精准的解决当事人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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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损毁军事装备罪,指故意破坏国家武器装备的行为。根据法律,犯罪行为发生三年内,量刑为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对重要装备实质性损害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包括非重要装备损毁,可能判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恶劣情节可能导致死刑。

武器装备肇事罪的量刑依据军人员在使用管理过程中的重大过失。造成重伤或死亡,或引发严重后果者,初犯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恶劣者,将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规定旨在严惩因疏忽或重大过失导致的严重事故。

遗弃武器装备罪的量刑依据犯罪事实: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适用于一般情况,当事人违反指挥命令抛弃武器装备;情节严重者,如遗弃关键装备或多量武器,或军人明知故犯,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此罪通常指军人对军事设备的蓄意遗弃行为,需履行维护和保管职责。

倒卖武器装备罪的处罚通常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行为人如出卖枪支、手榴弹等危险品,或转让大量弹药、雷管等,即使未达法定数量,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也构成此罪。此罪与非法买卖枪支等罪可能混淆,军人非法出售军队财产(包括武器装备)按本章规定处理。

嫌疑人如实施并完成对武器装备管理规定的抗拒与遗弃,将按情节轻重被处以五年以下或以上有期徒刑,包括拘役。本罪侵犯的是武器装备管理制度,要求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威胁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且出于主观故意。只有当军事人员故意违反武器保管职责时,才构成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