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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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曾以口头形式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后又予以撤销,我是否可利用手中的录音资料进行诉讼确实如此。如果您遭到了口头辞退,并且有相关录音记录为证,那么这个录音是完全可以被当做证据来使用的。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录音文件这种视听资料,只要其获取方式和用途没有侵犯到其他任何人的合法权益,亦或者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所明令禁止的条款,那么它就能够被视为有效的证据材料来加以采纳。

公司以口头方式解除合同后又撤销,你持有相关录音,可以依法维权。根据我国法律,合法获取的录音资料可作为有效证据。若涉及劳动报酬争议,应在劳动争议发生后60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无效。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