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
当事人未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
其适用条件是: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
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至或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
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现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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