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决定再审的案件,进行再审时,原来充任
当事人的
辩护人或
代理人的律师是否继续出庭的问题,如果该律师未再接受当事人委托,也未再经法院
指定辩护人,即无继续出庭的义务。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重新审判的程序
人
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
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抗诉;如果原来是第
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
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
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
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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