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等。

申请强制执行有两年期限,时效可中止或中断,遵循相关法规处理。计算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履行期限最末一日开始,分期履行则从每次期限末尾之日开始。未规定期限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即如果是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利人想要申请强制执行的,此时是应当在执行时效的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的,即需要在两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具体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几年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一次,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是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而且关于同一个事项只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一次强制执行的。申请强制执行几次为限制,对于这个问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继续阅读下文。

申请强制执行期为三年限制,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要申请强制执行的话,那么应当是需要注意一些,参照诉讼时效有一个时间限制。申请强制执行期为几年限制,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