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融律师事务所
韩伟律师法学院毕业。拥有在大型国企集团及政府工作经验,法学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并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建设工程、房地产,民商事合同,公司法律事务,婚姻继承,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实践与研究。尤其在刑事精细化辩护、公司、企事业单位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法业务,各类经济合同案件取得了较优秀的业绩。服务理念:受人之托,终人之事,善始善终,坚持“服务专业化,专业团队化,团队品牌化”的发展理念。 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以下工作: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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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防卫过当行为导致人员死亡且行为人自动投案的情况,若行为人主观方面含有恶意意图,可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在此基础上视情减轻、从轻甚至豁免处罚。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当事人死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如果依法构成正当防卫,不管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都不应该承担。但是超出必要限制,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若涉案人员为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轻伤,通常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主体要求,不会受刑事制裁。但16至18岁的未成年人可能面临定罪。量刑时,会考虑伤情和年龄,给予宽大处理。对造成他人轻微伤的,我国法律规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表现良好、认错态度好的可能适用缓刑。

若防卫过当导致他人死亡并主动投案自首,其主观动机若为蓄意谋杀,将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面临严厉惩处。但自首行为可能减轻或从轻甚至免除刑罚。若属过失杀人,则定位为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时根据犯罪情节给予相应程度的减轻或从轻甚至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