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樊佳佳律师,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可能维护当事人一点一滴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擅长业务领域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民商案件。提供审核合同、修改合同、拟定合同、婚前婚内各种协议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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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借条上没写清楚保证期间是多长时间的话,或者说约定得模棱两可,那保证期间就是从你还债期限结束后开始算起,大概有半年。另外,如果你和欠钱的人在借条上没明确你们什么时候要还这个钱,也就是说你们约定得很模糊,那么保证期间就会从你要求他还钱的那个时间段开始算起。所以如果你的借条上没写明期限,那担保人的责任就要按照上面说的这些来确定保证期间了。

担保,主要分为两种,就是一般担保跟连带担保。假如你跟别人签了个担保合同,但是里头没有说清楚是用哪种担保方式,那就是默认用一般担保来负责了。所以如果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没说好到底是哪种担保方式的话,那担保人就得按照一般担保来负责任。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至第六百九十一条之详细规定,还款担保人所应负担的法律责任,具体依赖于对保证合同中保证方法的明确定定。若保障合同明确具备连带责任保证性质,则担保人与债务人需共同承担债务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选择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

身为担保人,您是否应当负担起应尽的责任,这主要取决于您与借款方及贷款方之间的约定以及保证合同中所含有的具体细节。依据中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指出,保证的方式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类型。若保证合同中对于保证方式未作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则需依照一般保证的原则来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为他人提供担保时,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保障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等。若债务人未履行义务,保证人需代偿并承担相关费用,履行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