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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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要想成立,其前提条件就是需要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存在。其次,转让的债权还需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属于不得转让的债权,民法典明确规定如下三种情况不得转让债权: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之转让主要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三种形式。债权让与涉及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债务承担是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概括转移则整体转移债权债务。转让成立需满足有效债务、可转移性、存在有效的债务承担协议并遵循民事法律行为的要求。

债权让与的构建基于四大要素:一是转让的标的须具备法律约束力;二是可转让的债权需满足特定性质;三是债务人转让债权时不得侵害第三方权益;四是债权人须赋予债务人让与债权的权利。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债权让与的基础,确保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债的转移的种类有什么转移方式及成立要件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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