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赛男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十余年,为1000+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擅长: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对于各类离婚、继承案件均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擅长涉外婚姻家事案件。能够抓住各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运用“诉讼+谈判”双管齐下的策略,推动问题的快速解决。马赛男律师是《法律与生活》杂志封面人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家族企业财富治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主编发布《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特聘讲师,积极投身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普法节目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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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用的约定形式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如果双方是自愿达成的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能会影响其效力。

哪些情况下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到质疑竞业协议若出现以下情形,则可判定为无效:首先是竞业限制期限超越法律规定的二年上限;其次是劳动者并非用人单位专门从事高级管理工作、具备高级技能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承担保密责任的员工;再者是用人单位未能对劳动者给予合理经济补偿;此外还包括以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或乘人之危,令对方在非自愿的状况下签署相关协议;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如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的情况时,也可能导致竞业协议被认定为无效。

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况:一是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程序合法,没有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二是转让方和受让方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些是常见的情况,但不限于这些。

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一般来说,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用非法手段订立、不严重损害国家、公众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是有效的。但如果双方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各方利益,那么股权转让协议也是有效的,以确保股权转让合法合规,维护各方权益。

股权转让协议可能无效,例如一方欺诈威胁,损害国家利益;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有非法目的;影响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转让方隐瞒公司的重大债务,使受让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约,这样的协议可能会被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