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作为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超过8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是一位在刑事辩护、合同事务、知识产权及金融保险领域备受赞誉的专业律师。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学士学位,持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证。邵律师精通日语和英语,并与日本东京的律所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使其在处理涉外商事、跨境知识产权保护等国际法律事务中具备独特优势,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国际水准的诉讼与非诉法律业务。 在执业前,邵律师曾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这段独特的经历赋予了他视野开阔、思维活跃的特质,能够从多维度分析法律问题,为客户制定创新性解决方案。同时,他逻辑严密、作风稳健的执业风格,确保了每起案件都经过细致梳理和严谨论证。从业以来,邵律师成功代理了上百起刑事案件,包括多起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银行经济类诉讼案件,例如为某知名外企提供知识产权项目及侵权案的全程诉讼与非诉服务,帮助客户有效维护权益。此外,他常年代理国内千亿市值银行的金融纠纷案,保持高胜诉率,并常年为多家国有及各类民营企业提供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咨询,助力企业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稳健发展。 邵律师始终秉持“专业、激情、责任”的服务理念,以富有激情的态度投入每一件案件,不仅关注法律细节,更注重客户的实际需求。无论是企业客户面临的合规挑战,还是普通百姓的法律纠纷,他都能以专业严谨的分析和富有感染力的沟通,为客户赢得最佳结果。如果您正寻求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邵如阳律师将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您保驾护航。
咨询该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在行政诉讼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主要包括四种情形: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中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前提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当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需由交通警察详细记录事故信息并交付涉案当事人:1)证据不足或现场变化导致真相无法查清;2)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争议;3)当事人拒绝签字确认;4)当事人反对交警调解。若调解无果或生效后不履行,当事人可向司法机关提起民事诉讼。

速裁程序不适用于以下情形: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程序适用有异议;当事人未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达成调解或和解;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速裁程序不适用于以下情形: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程序适用有异议;当事人未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达成调解或和解;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