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洪兴律师事务所
本律师201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考过司法考试,而后在云南洪兴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处理离婚纠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案件、诉讼案件、调解案件上百件。本律师一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本着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权益为宗旨,竭诚为委托人服务。委托人的满意为本律师最大的欣慰、也是对我们法律工作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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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已成为日常生活消费方式,但商品在交付前的损坏或灭失责任归属需明确。网络购物本质上签订买卖合同,遵循"约定优先"原则,但在缺乏具体风险转移条款时,收货日期决定风险转移。《电子商务法》规定,快递物流方式下的商品,收货签收日即为交付,期间风险由卖家承担。即使货物丢失,卖家仍需履行合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维护权益,如更换产品、退款等。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火的风险由谁承担相关的法律规定。

买卖合同风险在货物交付前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后由买方承担。如果是因为买方没有在约定的时间接收货物,那么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还是由买方承担;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请一起通过下文具体了解“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根据现有的相关法律解释来看,如果是合同将标的物送至承运人后标的物进行损毁那么损毁的责任由买受人进行承担,但是如果买受人和承运人有相关的合同规定的话,那么就根据合同来进行判断。但是如果在交给承运人之前就已经损毁的话,并且没有告知买受人,那么就由出卖人进行承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