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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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土地补偿费根据地区不同,每亩地补偿1.7-1.9万元;未利用土地补偿费为农用地补偿的0.5倍。安置补助费则根据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每人1.5-1.8万元。对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将另行制定。新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已批准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农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结构和折旧状况分类,按每平米单价精确计算征收补偿费用。周转补偿费依据临时居住条件和人口数量,每月补贴补助。奖励补偿费用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制定,确保不随意变更或调整。

在处理农村土地房产争议时,建议首先通过平等对话和共同商议来化解矛盾。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调解。调解无果时,当事人可选择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结果如有异议,应在30日内上诉。选择解决途径时,需全面考虑权益和合法性。

房屋补偿费按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补偿损失;周转补偿费则按临时居住条件及人口月补贴,以缓解不便;奖励性补偿费鼓励积极协助拆迁或放弃权利,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和国家法律政策制定。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山东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