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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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若涉嫌之人并未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则其必将不再受到警方之逮捕。反之,如若有人行为不轨,再度被发现有违规犯罪迹象,那么警察局可随时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例如证询(拘役)、拘留以及正式的逮捕和监禁等手段进行处理。其次,当警察在调查过程中对涉案人员的违法行为尚未彻底明晰前,他们是断然不会轻率地将人释放的。

对于初次涉毒者,他们的个人信息会受到严格监管。单纯吸毒的行为通常不被视为刑事犯罪,但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从而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甚至可能被强制戒毒。在被捕后,会先执行行政拘留,然后评估是否成瘾。对于成瘾者,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强制戒毒。

第一次吸食毒品,没有吸毒成瘾或因吸毒曾经被处罚或强戒过的话,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治安处罚。单独的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不会判刑,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则拘留、罚款、有的可对其进行强制戒毒。

第一次吸食毒品,没有吸毒成瘾或因吸毒曾经被处罚或强戒过的话,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治安处罚。单独的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不会判刑,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则拘留、罚款、有的可对其进行强制戒毒。

对于吸毒受害者,若公安调查未能确认毒瘾,将实施15日内的行政拘役。但若有确凿证据显示其吸毒行为非单次,则需采取强制戒毒措施。此种戒毒方式,旨在彻底戒除毒瘾,通常耗时超过一年半,确保受害者远离毒品危害,重返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