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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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时,需重点关注以下关键事项:首先,双方应书面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质押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其次,应依法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确保质押效力;再者,质押后股权禁止转让,确保质权安全;最后,若经协商一致转让股权,转让款应优先用于偿还质权人债务或提存,保障质权人利益。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时,需重点关注以下关键事项:首先,双方应书面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质押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其次,应依法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确保质押效力;再者,质押后股权禁止转让,确保质权安全;最后,若经协商一致转让股权,转让款应优先用于偿还质权人债务或提存,保障质权人利益。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要注意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是不存在公然交易市场,所以其价值很难有一个公证的评估。2,了解目标公司的章程对股权质押是否有特划定。3,股权质押成立必需知足两个前提 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到当地工商行政治理局办理质押登记。

1、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2、禁止出质人在股票出质后将其股票转让给他人,但并不绝对。若出质人与质权人一致协商同意将作为质押客体的股票予以转让时,即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