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娄建军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承“客户至上、勤勉尽责”的服务理念,坚持以客户的需求为核心,致力于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擅长就特定法律问题和复杂案件提供专门和深入的法律分析,提供完善的争议解决方案、策略。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主要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各类侵权损害赔偿等。主要业务范围:1、接受委托,进行民事、刑事辩护或代理;2、法律咨询;3、代写法律文书:4、代为诉前调解;5、代为立案;6、代为查询信息。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2号,移动电话及微信号码:1894021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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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登记结婚的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调解程序如何进行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这对男女双方并不涉及到离婚之说。若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他们便可自行决定结束这段同居关系;然而,若是无法达到一致,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在同居过程中积累的财产,按照共同所有的原则进行处置分配。

登录结婚登记官网,点击"预约结婚登记",至少提前一天工作日提交,限当月工作日内受理。填写真实、完整信息,虚假内容将被拒绝。预约成功后,男女双方需亲自到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预约凭证,证件需真实有效。如未按约到场,视为撤销。登记部门将依法严谨办理手续。

男女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四张两寸照片,然后申请登记即可,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成。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具体流程是: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二、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未登记结婚无需讨论离婚。双方可协商结束同居生活;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财产按共同所有处理。仅解除同居关系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涉及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争议,法院将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