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辉律师事务所
叶果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系浙江泰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温州市A级诚信律师、温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与家族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律师工作十几年,办理了千余件民事、刑事等各类案件,擅长办理离婚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及刑事辩护案件。 叶果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业务精湛经验丰富,具有严谨、高效的办案风格,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成功办理了一批在泰顺县有一定影响力的民事、刑事案件,在本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始终奉行“诚信做人、专业办案”的律师执业理念,注重诉讼策略和办案细节,一切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手机:13858800698。 办公地址: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青草湾21幢19楼浙江泰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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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未满月的婴儿在父母离异后,多数情况下判归女方抚养,因为离婚后不满二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男方自愿且条件合适,也可获得抚养权。对于刚出生的婴儿,处于哺乳期,法院往往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放弃。

关于未婚生育的子女监护权,一般两岁以下由母亲主要监护,但特殊情况下父母任何一方都可成为监护人。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有权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八岁以上应考虑子女意愿。在保护子女权益的前提下,父母可协商轮流抚养。

非婚生子女可由生物学父母共同或单独抚养。尽管他们被视为非婚生,但根据我国法律,他们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和待遇。因此,即使男女解除同居关系,仍需承担抚养责任。

女性在分娩后离婚,子女通常判给母亲抚养。但母亲若患长期不愈的严重疾病、故意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可随父生活。此外,若母亲因其他原因无法抚养,子女也可选择随父。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包括:原抚养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法继续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出现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

非婚生子女可由生物学父母共同或单独抚养。尽管他们被视为非婚生,但根据我国法律,他们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和待遇。因此,即使男女解除同居关系,仍需承担抚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