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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

时间:2024.02.19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诉讼 阅读:1340人
律师解析:
我国目前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
(1)监察救济。
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
(2)立法救济。
相对人就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请求救济。
(3)复议救济。
复议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或其设置的专门机构申诉,请求救济。
(4)诉讼救济。
诉讼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提讼,由人民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违法行驶为予以撤销,造成损害者判令赔偿的救济途径。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6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权;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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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诉讼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在行政诉讼中,允许附带民事诉讼。 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将审查行政行为,并作出裁决以解决行政和民事纠纷。

    浏览量:1314 2024-04-25
  • 行政诉讼可以诉讼派出所吗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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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法定代表人或相关主体认为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原告需撰写起诉书并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随后进入立案阶段,法院将审核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符合条件的将立案受理,否则将依法不予立案。

    浏览量:1174 2024-04-25
  • 行政案件并案处理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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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存在并案处理情形时,当事人可向受理案件的法院申请并案处理。 这通常适用于由相同或同类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争议,涉及两个及以上主体或不同地方的纠纷。 若法院认为合并审理能提高效率且当事人自愿同意,可采取并案处理措施。

    浏览量:808 2024-04-25
邵如阳律师

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18994700001 )合伙人律师, 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刑事案件 执业前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 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银行经济类案件等诉讼案件 上百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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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应诉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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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被告需遵循《行政诉讼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的诉讼进行应诉。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专门审理此类案件,保障公民权利与公共权力的平衡。

  •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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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法人或社会团体对行政机构行为不满时,可向上一级或指定行政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对县级及以上政府工作部门行为不满,可向该部门上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特定机构需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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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是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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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不良信用信息的保存期限定为五年,这是征信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议题。信用资料的收集、整合、处理、公开和应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确保信用信息主体权益的有效保障至关重要。这一保存期限旨在平衡信用信息的利用和保护个人权益,促进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