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振同律师事务所
熊康,现任律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武汉大学,双学位,先后在大型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执业以来,先后任职近百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代理仲裁、诉讼案件近500件。 专业方向:民商事诉讼(买卖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投资返还纠纷)、婚姻继承、劳动争议、企业法律顾问。 先后办理民商事诉讼案件几百起,获得客户高度好评与信赖! 熟悉司法机关办案流程,案情研判、证据分析经验丰富,庭审反应迅速,多年执业经验练就了扎实的辩论功底,勤勉敬业,以客户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己任,坚守公平正义之底线。 部分代表性案件: 【民间借贷类案例】 650万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欠款人已经失信限高,通过律师调查,查询到他隐形财产线索,后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获得部分清偿。 【工程合同纠纷类案例】 1、买卖合同纠纷:标的1650,买方购买机械设备,预付一半货款,后因为生意失败,不想再添置设备,收货时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收货,买方起诉生产厂家要求退款并承担违约金合计1900余万,卖家委托后,代理人随即提起反诉要求买方付款提货,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到400多万资金,后通过质量鉴定,最后买家败诉,法院判决买方付款提货。因买家已经无付款能力,后经执行和解,最后买家不仅未退回款项,也未提走货物,反而还损失400余万。 2、工程玻璃幕墙供应及安装合同纠纷:标的240 余万,客户向项目供应幕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合同中有包安装的内容,合同约定管辖在甲方所在地(上海),项目在武汉,客户委托后,代理人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专属管辖为由,在武汉起诉,最后通过查封建设单位的债权,帮助客户执行回款。 【其它胜诉案例】 1、继承纠纷:爷爷死亡后,未办理继承,父亲又死亡,爷爷生前留有医嘱,但是遗嘱内容表述不清晰,且有部分财产安排属于无权处理,最后孙子与奶奶发生继承纠纷。最后通过律师依法分析,双方达成调解。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违法层层转包,转包人拒不支付工程款,最后以实际施工人身份起诉,最后获得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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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不算童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2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因此,17岁不属于童工的。

我国法律规定,17岁虽非童工,但仍属未成年工作者。雇佣时,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劳动法规,确保未成年工人不从事危险、不安全或不健康的工作。

根据相关的规定,17岁不算童工的,只有年满16周岁以上才能够不算童工,未满16周岁的都算是童工,用人单位是禁止使用童工的。如果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话,需要依法进行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17岁当然就不算是童工了,只要达到了16岁,那么就到达了我国法律规定的可以劳动的年龄呢,如果是17岁,那么只能够算是未成年工,未成年工和童工是有很大区别的,未成年工是受到我国《劳动法》保护的,必须要给他们购买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