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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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存在基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具有法律效力,出租方可据此要求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失效后,出租方可采取其他措施,如要求承租方退还占有利益,即“房屋占有使用费”。占有利益为无形资产,需转化为可量化金钱价值,通过“房屋占有使用费”计算和支付。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房屋租赁与转租有什么区别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无偿使用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有,有无返还的义务不同、以及还有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再者就是当事人应该注意的义务也是不同的、最后还有可否行使撤销权是完全不同的,这两种是属于不同的性质的合同。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碰到出租自己的闲置房产或者租赁相关的房产自己居住或者经营。我们在租赁的过程中,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相关的条款进行约定,我们会签订一些租房的合同。门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与住宅有区别吗,对一些条款是否需要特别的注明,今天小编带大家学习一下。

法律关系构成不同,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 承租权转让则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即二房东与大房东的本租合同解除,二房东由此退出租赁关系,转而由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大房东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