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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单位受贿与个人受贿的问题

时间:2025.05.28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094人
律师解析:
1.单位受贿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而个人受贿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个人受贿的,应对个人处以刑罚
3.单位受贿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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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桂阳律师

江苏华行律师事务所

朱桂阳,男,1988年9月30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江苏华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桂阳律师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了解各种法律文件,熟练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秉承执业理念:迟来的正义是不完整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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