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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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烟草,涉案超50万,属情节特别严重。根据《刑法》,这类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严重的要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要处以违法所得1到5倍的罚金;如果情节非常严重,那就得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可能会被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对于50万案值的情况,通常会判比较重的刑和高额罚金或没收财产,但具体的量刑还得考虑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有没有自首或立功等情节。

在非法经营烟草的案件中,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主要考虑销售金额、违法所得以及烟草总量这三个标准。如果销售金额达到五万以上、违法所得超过一万,或者烟草总量超过二十万支,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可能会导致具体数值的判定有所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若有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将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一倍至五倍;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倍至五倍或没收全部财产。若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以上等情况视为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以上等情况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如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卷烟数量等达到相应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在实际生活中,若个人或单位实施了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根据非法经营的具体情节,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罚金。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具体来说,如果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数额达到五万以上、违法所得超过两万、卷烟数量在二十万支以上,或者三年内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受过两次行政处罚后再犯,且数额超过三万,就构成犯罪。需要注意的是,地区差异并不影响总体原则的一致性。认定标准主要综合考虑经营额、违法所得、卷烟数量以及违法史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