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罗米修(福田)律师事务所
曾存钢律师,法学硕士学历,专职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方向为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服务和刑事辩护。在合同纠纷、债权纠纷、婚姻家事、侵权纠纷、劳动争议、工伤赔偿、股权激励、知识产权、政企法律顾问和刑事辩护有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办案金额涉及上亿元,很好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同时担任多家政府和企业的法律顾问,赢得了客户较好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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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常见的情况有交通事故、职业伤害事故、冲突纠纷、医疗失误等,这些情况会对人体造成实质性伤害,甚至导致终身伤残或死亡。在这些情况下,受害者或其法定亲属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关键要素:第一,得有对他人人身权益的侵犯行为,比如暴力或车祸;第二,受害者身体或健康得受到实质伤害;第三,侵害行为和损害结果要有必然联系,即损害得由该侵害直接导致;第四,加害方主观上要有过错,可能是故意或粗心大意。

人身伤害索赔需要考虑这些要素:一是侵权行为,也就是对别人身体进行侵犯;二是损害结果,比如身体受伤、残疾甚至死亡;三是清楚的因果关系,损害是由侵权直接造成的;四是侵权方主观过错,是故意还是疏忽。

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事宜时,一般来说,赔偿范围不包括受害人故意导致自身损害的情况。这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即受害人故意导致自身损害,他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损害完全是由第三方的过失引起的,那么加害者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仍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人身伤害赔偿的范围很广,包括医疗、护理、交通、营养、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如果因为受伤而无法工作,导致收入减少,也需要赔偿损失收入。如果致残,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如果身故,就需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需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