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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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可能适用的几种情况:(一)劳动者为该用人单位服务累计超过十年;(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因国营企业改制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在该用人单位服务超过十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不足十年的劳动者;(三)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之日起满一年,但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时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碰到用人单位违反以上这些情况的时候,那么作为被雇佣者,你有权利向用人单位要求其支付双倍的工资补偿。

雇主与员工建立劳务关系后,如未在一个月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需按双倍薪资支付至满一年。若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从违责日起,每月须额外支付双倍工资,直至符合法律规定的雇佣关系确立。

用人单位应付双倍工资的情形如下:(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免双倍工资责任的情况包括:劳动者明示拒绝签署、故意回避合同;员工工伤治疗期、孕期/哺乳假、病假;以及遭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签约。需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