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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夫妻假离婚转移财产,债权人怎样行使撤销权

时间:2025.01.2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12人
律师解析:
虚假离婚转移财产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要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婚姻登记机关或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应认定被告人与其配偶分割财产的无效,再裁定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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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奎律师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

王奎,河南项城人,毕业于西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经济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业务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的诉讼及非诉业务,擅长沟通协调家事纠纷并能高质量办理相关诉讼案件,对于金融保险类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处理各种不良资产方面有着独到的处理方式。目前处理民商事领域纠纷上千起案件。善于刑事辩护,对于各类刑事犯罪及辩护业务较为专业。拥有丰富的法学理论研究履历和实务诉讼操作经验,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屡屡获得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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