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
罗冰霜律师,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委会成员,婚姻家事部部长。 荣誉:宜宾市首届十大精英律师、宜宾市首届青年检察官 青年律师辩论赛优秀团队优秀辩手。 社会职务:四川省律师协会专业发展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事委员会特邀委员, 宜宾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委员, 宜宾市女律师讲师团成员, 宜宾市年轻一代商会监事, 宜宾市青年联合会委员。 2011年从事律师行业起,十余年执业期间,罗冰霜律师先后担任多家政府机关部门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非诉讼(含专项法律服务、股权收购、并购、股权转让、公司资产转让、法律尽职调查、拆迁)、民商事案件近千件、婚姻离婚类案件100余件、多起劳动争议案件(含工伤)案件、各类刑事案件(其中多起公安机关撤销、不起诉或缓刑案件、国家赔偿案件)。 罗冰霜律师有在政法部门工作的丰富经历,在法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经常参与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和宜宾市交通广播“律师在线”栏目。不时向“华西都市报读本”和“宜宾晚报”“新三江周刊”等刊物就社会热点问题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执业信念承诺:做一名有温度,深度,高度,宽度的“四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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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未分割财产,若再度缔结婚姻,财产是否成为共同所有关于恢复夫妻关系前的财产处理问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这些财产并不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而所谓“夫妻共同财产”,乃是指在夫妻正式缔结婚姻并保持现有的婚姻状态过程中所累积的财产。

离婚后买的房,在复婚之前都算个人财产。不过复婚之后,要是双方没说清楚,这房子还是购买者的。但要是双方一起还了贷款、装修,或者写了协议,说这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那房子的所有权性质可能就变了。

复婚离婚财产处理遵循初次结婚法规,共同财产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裁决,优先考虑子女权益和妇女权益。家庭土地承包权益受法律保护。婚姻期间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赠与财产(除特定排除情况)均为共同财产。双方对财产有平等处置权。

中国离婚时,夫妻财产通常平等分配,但有过错方可能面临财产减少。首先鼓励协商分割资产,如《民法典》规定应先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协商未果,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考虑子女、女性及无过错方权益进行裁决,保障家庭承包经营中合法权益。

仍按照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分割,复婚后双方协商。婚姻涉及到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财产关系多依附于身份关系而存在,除了绝对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间的财产共有关系随着夫妻身份关系变化而变化。离婚时的子女抚养协议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然而财产分割协议,并不因复婚而自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