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儿媳没有直接赡养婆婆的义务。赡养责任主要由子女及其他法定责任人承担。儿媳的赡养行为被视为协助配偶履行义务,且此义务仅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然而,法律鼓励丧偶儿媳积极赡养公婆,并在一定条件下赋予其遗产继承权。但此为非强制性规定,儿媳无法定赡养职责。

根据我国法律,儿媳对公婆没有强制赡养义务,但应协助配偶尽赡养义务。离婚或配偶过世后,协助义务终止。 然而,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可成为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配偶协助但不承担直接责任。

在法律层面,儿媳无直接赡养公婆责任,主要是辅助性协助。成年子女则需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包括已建立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养父母。赡养义务不仅限于经济支持,还包括精神和生活的关照。

根据我国法律,儿媳对公婆没有强制赡养义务,但应协助配偶尽赡养义务。离婚或配偶过世后,协助义务终止。 然而,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可成为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配偶协助但不承担直接责任。

儿媳在中国法律上并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责任。法律仅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但若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并满足条件,她有权继承公婆的财产。因此,儿媳不赡养公婆并不违法,但尽赡养义务可能带来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