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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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批准的最大借款利率是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虽无具体额度规定,但利息受严格法律规范。超出四倍的利率属违法。法院支持四倍以内的利息,超出部分若未履行则不支持,已履行部分可能视为自然之债,不予返还。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利率若超出自合同设立之日起一年内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违法。借贷利率由债务人和债权人商定,只要不超此上限即合法。出借方按合同条款请求支付利息,符合法定程序,法院将支持。但利率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法院将不予认可。

中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月利率应在2%至3%之间,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则违法。自2015年起,最高法院发布规定,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可约定支付,超过36%部分无效,24%至36%之间不受法律保护但已支付不得要求返还。借款合同若无明确书面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清,视为不支付利息。提前还款及利息计算不得违反国家限制借款利率规定。

我国法律虽未明文规定各类借贷利率的具体金额,但根据相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若出借方要求借款方按此利率标准支付利息,并得到遵守,人民法院将予以认可和支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是属于高利贷的行为,高利贷是违法的,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