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宁湖律师事务所
张英律师,云南宁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安宁市家事调解员,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2012年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现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优质完善的法律服务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目前,擅长做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劳务争议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民事类案件。 同时,本律师及团队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办理各类疑难一审、二审减刑及无罪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取保候审、缓刑及已决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目前办理了大量涉黑涉恶人数众多的刑事案件。 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良好的本地人际关系优势的结合,更好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成功代理了李某某抢夺案、王某某故意杀人案等。 处理多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纠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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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在一定范围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活动,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他民事活动,需经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都对精神病患者的法律责任有明确规定。精神病鉴定的主要目的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备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行为能力。

离婚女方有精神病是否要给抚养费要看情况。间歇性精神病人在不发病的时候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承担抚养费;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抚养费。即使承担抚养费,数额还与负担能力有关。

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给予帮助。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的情形,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于精神病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独立的判断甄别能力,所以不适合协议离婚,协议无效。如果双方在离婚时,有一方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另一方采取欺骗或者隐瞒的方式离婚的,发现后可以选择起诉要求法院撤销民政部门核发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在法律实践中,派出所有权依法要求疑似精神病患者接受治疗,但对健康个体的不正当拘留和强制治疗则构成违法,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 此外,因调派精神障碍患者或其他公民执行特殊任务造成的损失,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