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王和平律师,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擅长合同、婚姻、刑事辩护等领域,曾办理多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涉案金额巨大、案件结果良好;曾办理武汉市硚口区杨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取得检察院撤诉的结果。 坚信“我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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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土地承包合同超过最长期限的无效吗,土地承包经营权怎样取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农村土地的承包权当然不可以无期限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了土地承包的期限,就算是把土地承包权转让给了其他人,那流转的期限也不能超过,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另外,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是不能改变的。

土地承包权年龄是有一定限制的,用来耕种的土地不超过30年,草地不超过50年,林地不超过70年,特殊林地,经过批准的可以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