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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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过去多长时间,欠条仍具有充分法律效力。欠条作为借贷关系凭证,其证明力和有效性历久弥新,无时间限制。然而,对于欠款引发的争议,法律设定的诉讼时效仅为三年。从权利受侵害以及责任人被明确认知或应该得知这一时间段开始进行计算。然而,如果权利受损超出二十年的期限,则人民法院将不再对该权利提供保护。在例外情况下,如确有必要,可请求法院批准延长诉讼时效。

各位小伙伴们注意。了解一下这个民法典里面说的就是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有整整三年的時間來主张我们的权力,从咱们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受到损失开始算。那要是有人欠你钱没还,已经过去两年了,一般来说是没过诉讼时效的。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你在欠款发生后两年多才发现自己受到了损失,那就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188条说的欠债不还这种事的诉讼时效是3年时间,从你发现自己的利益受损和找到欠你钱的那个人开始算起。要是过了20年,那就不要再想打官司要回你这笔钱了,除非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法院才会考虑看看要不要给你延期。比如说,你发现自己权益受损已经6年了,但是没去告他,也没有法律规定的那种可以延期的特殊情况,那你可能就因为过了诉讼时效期,没法通过法院来强制执行你的债权。

首先,我们要记住根据咱们国家《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欠债的这事儿,你得在三年内赶紧去告他,时间就是这么长巴。从你发现自己吃亏,也就是确认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最多就只有三年时间给你去告状。要是过了这个期限,那可就麻烦大了,就算你想告,人民法院也不会帮你的,除非你能找到什么特别的理由,让他们觉得应该给你延期。

你们记住这个诉讼时效就只有三年时间,从你知道自己权益受损,或是应该知道的时候开始算。要是过了这三年,那咱们法院就不管,除非你从权益受损那天开始到现在都超过了二十年,或者说确实有什么让人信服的理由,法院才会考虑是不是要帮你继续维权。所以要是别人欠你钱拖着不还,过了这三年的话,正常来说又没有什么特殊理由,那法院可能就不会站在你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