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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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交通事故后若选择通过警方进行私下调和处理,亦须遵循一定的程序以销案。在此过程中,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出具相应的责任认定书,待双方就责任划分以及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即可以此作为依据完成调解并正式结案。在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即时起草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并由各方当事人亲笔签署确认。最后,这份调解书会被分别递送到各方当事人手中,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交通事故报警后私了需要销案。交通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双方协商调解结案即可。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发生后,若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且无争端,可以选择撤销报案处理。但根据法律,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若有人身伤亡,需立即救治并报告执勤交警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此,虽可撤销报案,但驾驶员仍需履行法定责任,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电动车碰撞事故报警后,若双方决定私下解决,需向交管部门销案。销案前,交管部门会认定事故责任,双方可据此协商。达成协议后,交管部门会制作调解书,双方现场签署并确认,调解书随后送达各方。

涉及刑事责任的案件,即使私下和解,也无法撤销立案。若刑事责任非关键,民事赔偿可协议解决,行政处罚不受影响。未确定刑事犯罪时,受害方与加害方可友好协商民事赔偿,达成共识即可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