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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5.01.05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1248人
律师解析: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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