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职工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
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
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
支票》。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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