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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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夫妻双方完全有权利就其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作出约定,将这些财产分别划为各自所有、共同拥有,或是一部分属于个人所有权、另一部分属于双方共有所有权。然而,这样的约定须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方可生效。同时,这一夫妻间的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约定,将对他们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离婚冷静期内,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并未生效。这个冷静期的设立,是为了让夫妻双方能够更加慎重地考虑离婚决定。在这段时间里,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只有当冷静期结束,双方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才会生效,其中的财产分配条款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离婚协议书中的财富分配条款满足特定条件时,这些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这些条款是双方自主协商、公平合理且没有受到欺诈、强迫等不良因素影响,那么这些条款通常会对双方产生明显的约束作用。但是,如果一方发现对方在签署协议过程中故意隐瞒、转移、出售、破坏婚姻期间的共有资产,或者试图通过虚假债务侵犯对方的财产权益,那么该方有权向法院申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之前的财产分配存在欺骗、压迫或强制威胁等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财产分配协议,重新划分份额。但是如果超过了一年的时间,法院通常就不会受理这类诉求了。所以,及时采取行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不忠可能会对财产分割产生影响。不过,夫妻双方还是可以通过协商来达成财产协议的。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要充分沟通,确保协议合法、自愿,并且符合双方的实际需求。如果协商无果,那通过诉讼来解决争议也是可以的,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做出公正的财产分割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