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中心投诉。对于因用人单位未缴社保而导致的劳动者医疗费、生育费、养老保险等损失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诉至法院。

公司未按时发放薪资和缴纳社保,已违反相关法规。劳动者可依法解除劳动协议,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诉,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公司欠缴社保,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关系,雇主需承担赔偿,补缴社保并支付滞纳金。

雇员离职后发现前雇主未足额支付社会保险费,有权要求新雇主补缴。如前雇主拒绝,员工可携带证明文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诉,要求前雇主按法定程序补缴。如仲裁无果,员工可寻求执法机关强制执行。社会保险是“五险一金”中的一项,包括工伤、失业、生育、养老和医疗保险,是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民生保险。只有履行缴费义务且符合条件,才能享受社保福利。

单位拖欠七年社保金,劳动者可要求补缴。依据法规,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社保缴纳具强制性。如因未缴社保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获经济补偿金,七年服务年限可获七个月工资以内的赔偿。劳动者应依法维权,确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