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办理营业执照分为以下步骤,第一步是名称预核准,也就是先为拟设立的企业取名,其名称需要预核准,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均可以通过线上方式办理企业名称预核准。
名称预核准通过后,第二个步骤就是向
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办理营业执照的资料。
提交的资料包括《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拟设立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
公司章程、股东的
身份证明、董监高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
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委托
代理人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公司注册地址的使用证明等。
在正式提交资料之前,可以现在工商登记部门的网站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线上方式提交资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再预约时间线下提交资料,这样可以节省因为资料不全等造成更换资料的时间。
第三个步骤就是根据工商登记部门的通知领取正式的
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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