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儿子过世儿媳很难
继承公婆的遗产。
因为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
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在公婆没有
遗嘱指定儿媳继承遗产前提,儿媳不能继承公婆遗产。
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
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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