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
李妍菁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取得管理、法学双学位。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团队律师。曾在民办高校担任教师,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擅长婚姻家庭、金融等法律事务。执业以来,为多家大型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服务。曾代理的案件,获得“2018、2019、2021、2024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十大典型案例”。被评为“云南省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优秀律师”、“云南省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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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期间,赠与行为所获得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的资产,然而这种情况也存在例外。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婚姻关系持续阶段内,夫妇二人从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中所得到的财产,都应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然而,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指出该财产仅属于其中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将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

在特定情形之下,已婚夫妇中某一方赠予共有财产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可能被追回。此种情况下,夫妇双方需达成共识且同意,任何人不可擅自做出关于婚姻共有的财产决定,否则,如果某一位配偶违反了通常的生活需求,私自将婚姻共同财产转让给他人,那么这项赠予行为就应该被视为无效,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有权力去要求受赠者归还该项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置权。如果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私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予他人,这就侵害了另一方的平等处理权。如果这种赠予行为导致了未同意方的利益受损,那么这种赠予通常会被视为无效,受侵害方有权要求追回该财产。

在法律层面,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均有权平等处置。若一方瞒着另一方,擅自将共有财产送给他人,另一方有权追讨。不过,要是受赠人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价格,原财产所有人不一定能全额要回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若一方想将共有财产赠予他人,必须经对方同意,并且双方要协商一致并确认赠予行为的合法性,确保赠予有效。若一方擅自赠予,可能会因为对方不认可而导致赠予无效,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所以,在处理夫妻共有财产时,双方都要谨慎对待,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