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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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则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时会按照优先级进行分配,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相等。不过,如果继承人情况特殊或对被继承人贡献较大,可以适当多分;而有能力却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能会少分或不分遗产。此外,继承人之间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改变遗产分配规则。

财产继承的规则与比例是如何设定的财产传承的优先序位为如下所示:首先是,当事者的伴侣、子女及父母;其次是,当事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在进行财产传承的过程中,关于同一序列继承人的资源分配比例,通常情况下应达到均等状态。对于那些在生活中有特殊困难且自身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应当给予适当的关照和帮助。

在遗产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直系血亲子女和生父母。同时,养子女和继子女(在适当抚养的情况下)也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遗产将平均分配。然而,如果某个继承人在生前主要照顾了被继承人或与他们共同生活,那么他可能会获得更多的份额;相反,如果有抚养能力但却未尽到义务的继承人,可能会获得较少或甚至没有遗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如下: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行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若没有有效遗嘱或遗嘱有缺陷,将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而房产继承,则首先要遵循法定程序,有遗嘱的,就按照遗嘱或遗赠规定执行;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协议履行。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具有优先继承权,若没有,则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