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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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车连环追尾事故,在交警勘查现场和当事人陈述后仍然无法明确主次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会进行特殊认定,就是直接不认定,直接由事故当事人前往各自保险公司理赔。

高速公路发生连环车祸,责任判定需根据具体情况。一般来说,首辆车不太可能负全责,而最后一辆车可能需承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涉案人员应迅速报警,由警方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高速连环追尾责任判定需视情况而定。如最后一辆车未减速制动,常承担主要责任;前驱车未按规定操作,如未开危险警告灯、未设警示标志,应负次要责任。若因机械故障引发事故,前驱车承担主要责任。交管部门裁决时会考虑超速、超限、超员、疲劳驾驶等因素,并遵循行人和车道使用权限原则。实际情形中,交管人员会根据现场情况和刹车轨迹等作出全面判断。

连环追尾事故责任判定:后车撞击行驶中前车,后车全责;前车未开尾灯或违规停车,前车负次要责任,后车主要责任;前车已按规定警示仍被撞,后车全责;前车超长未设警示,前车次要责任,后车主要责任;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前车全责。

连环追尾事故责任划分原则:后车撞击前车,后车全责;前车无尾灯引发事故,前车负次要责任;前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后车负主要责任。具体责任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和裁决。